浙江丽水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采
1.采购编号:LCZ2015044
2.采购项目: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数量:
4.1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贰万元整(¥720000.00)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特定条件:
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报名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项目报名:
7.1时间: 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02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12月02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7.2地点: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处(丽水市解放街373号)。
7.3方式:(1)现场报名:供应商提交“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2)传真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将“报名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政府采购处(传真:0578-2292509),本招标公告“15”中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报名表”可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www.lscgzb.gov.cn)的“政府采购”-“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
7.4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有出入的,以纸质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