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存量污泥处量环保突出问题整改项目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编号:XSZZFCG-201905003
2.项目名称:咸宁市存量污泥处量环保突出问题整改项目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咸宁市存量污泥处量环保突出问题整改项目1项,存量处置约3万吨(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包含:清挖、转运、处理等全过程;
4.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100.00万元(按3万吨计算),各分部分预算金额为:无害化处理费用161.81元/吨;运输费用每公里0.7元/吨,其他综合费用(包含清挖、机械、转运、过磅、卫生、税金等一切在内可能发生的费用)64.86元/吨。
所有高于本项目总预算和各分部预算的报价,其投标为无效响应。
5.服 务 期:6个月(自合同签订后)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含: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全合格有效,且具备本项目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对《企业环保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并且批复中明确具有接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应提供中标后,污泥在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撒漏、排放等情况及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承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及包号,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26723。
五、开标、投标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日9时(注:当日8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D303室。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58.52.132.225:8081/xnweb/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68号6楼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祝龙敏 电话:18907249800
代理机构:湖北华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咸宁大道5号万通大厦808室 邮编:437000
联 系 人:徐 工
电话:18671500217
日期: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