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动态|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
一、项目概况
为妥善解决韶关市中心城区问题,拟在曲江区大塘镇将军岭左村(106国道东侧)建设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50亩,项目总规模为日均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50吨,配置3台3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台12MW纯凝式中温中压压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应配套环保设备,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以最大限度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及减量化。
根据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此,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委托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将《韶关市循环经济环保园一期工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以便收集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文件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可登录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g.gov.cn/)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在公示期内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详见环评报告书)。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见网站公示材料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姜培培
联系电话:0751-8738136
邮箱:xhjjhby_hp@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沙湖路12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韶关市市政管理中心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