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
生活项目拟建厂址位于湘潭县河口镇宏兴村牛厂坳,建设规模为日焚烧处理1200吨。
二、主要环保措施:
①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烟气净化方案,焚烧炉尾气经处理后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②废水:生产废水及渗沥液采用“预处理+中温厌氧UASB+二级硝化反硝化+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于厂区冷却塔补充用水,浓液用于烟气净化系统;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经处理后用作脱硫系统耗用水、炉渣冷却用水、垃圾卸车平台冲洗等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渗滤液系统一起处理,不外排。③固体废物:飞灰在厂内经固化、稳定化处理并检测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炉渣送填埋场处置或外运至建材厂综合利用。④噪声:采取用消音器、隔音罩和减振垫等措施,减少机械设备的噪声污染。
三、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策落实到实处,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2018年7月下旬起登陆访问http://www.xtx.gov.cn/xcgj/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获得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送审稿)。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6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刘灿0731-57883579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0731-85078042
延伸阅读:
原标题:湘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