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018年9月10日,项目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的规定,依法组织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通过谈判,孝昌县城乡建设局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谈判备忘录。现就本次招标的预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
3.项目编号:201807077-01
4.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昌县季店乡黄家湾附近,填埋场南侧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约80亩,总体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600吨/天,配置2×3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2×23.90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的建成,将杜绝原填埋场产生的污水、废气等二次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有利于居民身体健康状况的改善,保护了自然资源,保持了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6.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348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为11306.92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估算为12769.39万元,安装工程费用估算为3788万元,其他费用估算为4023.53万元,基本预备费估算为1594.39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0.42万元。
7.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本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均已获得审批;
8.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30 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9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4825万元,拟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负责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为保障项目履约,经与县城乡建设局沟通确认,本项目拟由社会投资人自筹资金118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3.96%;拟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2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6.04%。
10. 运作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维护,获得垃圾焚烧发电上网费用等收入,但发电上网的费用不足以弥补项目投资的收益,需要获得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因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政府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主要参照政府付费机制下,依据项目设施的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本项目按使用量付费模式确定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同时需要考虑绩效付费和调价机制。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推进项目建设。由孝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协议。中选社会资本方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1825万元。政府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配套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各种项目的批准及验收手续,运营期内负责将生活垃圾免费提供并运至项目所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对项目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采购、安装、测试、试运营、运营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内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合作期满后将运行良好、无任何债务负担的项目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11.项目公司组建:孝昌县人民政府授权孝昌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方全资在孝昌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825万元,与项目资本金等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3.96%,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12.投资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量等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和发电上网,政府方按PPP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补贴价格,在绩效考核的前提下,根据使用量,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依此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其中约定的保底垃圾量,需根据项目谈判情况,再复核后进行财务测算。
二、确认谈判结果
经过充分谈判,甲方认为乙方作为环保界的领先企业,拥有成熟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对项目融资、建设和运营方面均有独特的设想和准备,对招标文件积极响应,故甲方认为乙方符合项目合作条件,确认乙方为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方。具体谈判议定事项详见附件。
三、有关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应尽快开展项目前期有关工作,双方拟定的项目PPP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乙方签署,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承继项目合同中乙方权利和义务。
政府方代表:
孝昌县人民政府:余华龙、袁旭东
县政府办:刘武强
县政府法制办:李周明
县建设局:陆立功
县城管局:沈金舟
县财政局:熊翠华
县审计局:熊建舟
县发改局:肖军平
县城投公司:林升华
县国土资源局:邓文涛
县规划局:姚春林
县物价局:李松柏
县公共资源局:高建鹏
县环保局:欧阳胜
财务专家:黄酒林
法律专家:王建江
社会资本方代表: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张亚、申要杰、赖道辉、顾海祥
附件:
1、《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确认谈判备忘录》
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草本》(合同最终条款以政府审核同意后为准)
四、预成交结果信息
1.预成交公司名称: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2.预成交公司地址:FLAT/RM 2703 27/F FAR EASTFINANCE CTR 16 HARCOURT RD HK
3.法定代表人: 王天义
4.预成交投标报价: 65元/吨。
五、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各有关当事人对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275699007@qq.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孝昌县城乡建设局
地址:孝昌县花园大道
联系人:陆立功
电话:1387189855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翡翠名都1栋1楼
联系人:崔小妹
电话:15971198106
延伸阅读:
原标题: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预成交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