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约4.6亿 湖北省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
本项目“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已由仙政函【2017】29号、仙环建函【2018】50号、仙发改环资【2018】73号、仙发改环资【2018】74号、仙发改环资【2018】75号、仙发改能源【2017】193号、仙发改投资【2018】150号、仙发改环资【2018】152号、仙发改环资【2018】153号、仙财采计【2018】6831号批准建设,项目授权主体为仙桃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仙桃市城市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仙桃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采购社会资本,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要求,对该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欢迎国内合格的社会资本参与。
一、项目编号: DH-XTCGJ2018-PPP-013号
二、项目名称: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
三、采购人:
仙桃市城市管理局作为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经仙桃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采购人进行资格预审采购。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仙桃市干河街道郑仁口村五丰村,东堤直渠以西、五丰组以北、西环路以东、沪渝高速以南区域。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包含8个子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1、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拟建一个处理规模50吨/天的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远期新增100吨/天餐厨垃圾处理线及20吨/天地沟油处理线。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一次建成,预留扩建设备安装空间。
2、污泥无害化处置(新建)。拟建一个日处理脱水污泥200吨(含水率80%)的污泥无害化
处置厂,共两条污泥干化生产线,每条干化生产线日处理能力为100吨/天。
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拟建一个5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4、渗滤液处理站(二期)(新建)。拟建一个2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站。
5、仙桃市环保科技馆(新建)。总建筑面积6466.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36.05㎡,地下建筑面积430.53㎡)。
6、渗滤液处理站(一期)(存量)。拟对渗滤液处理站(一期)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能力为200吨/天。
7、系统(存量)。拟对仙桃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转运规模为1000吨/日。
8、(存量)。拟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升级改造,处理对象包括生活垃圾和飞灰两部分。飞灰处理能力为1.032万吨/年;生活垃圾应急填埋按照每年3次考虑,每次 7-10 天,垃圾量为1000 吨/天。
项目总投资估算暂为46188.2万元。
五、合作模式与运作方式:
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仙桃市洁城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通过采用PPP模式,本项目资本金13856.5万元,占总投资的30%;政府方出资代表以3个存量子项目的设备作价入股,出资规模为2578.8万元,占股18.6%;社会资本方出资规模为11277.7万元,占股81.4%。政府方占股不分红,作价入股投资通过合作期结束时项目公司清算退出。
本项目采用 PPP模式中的以下运作方式:
5个新建子项目:建设-运营-移交(BOT);
3个存量子项目:改建-运营-移交(ROT)。
六、合作期限:
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6个子项目:30年(含建设期1年);
仙桃市环保科技馆:11年(含建设期1年);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0年零3个月(含建设期3个月)。
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的移交标准,组织进行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移交资产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七、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格供应商,并满足适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法规和政府部门颁布其他适用强制性要求;(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仙桃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仙桃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竞争。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①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同一专业资质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分工、出资额或出资比例,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所有投标申请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③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②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累计合同额不低于4.6亿元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维护或与本项目建设或运营内容相关的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同额可累计)
③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8人,分别对8个子项负责。(若为联合体,可由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提供均可)
④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⑤投标申请人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以2017年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
⑥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无异常,投标时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6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以上要求;
⑦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或贷款意向等证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各成员授信额度可累计。
⑧信誉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申请的,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⑨其他要求:央企参与投标的,要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 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 号文)的相关规定。
八、资格预审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九、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报名,则需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报名,则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6日9时30分;
地址: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19楼B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仙桃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号
联 系 人:汪亮
电话:18571920673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楼B室
联 系 人:薛飞、陈威
电话: 18627760774、13659842925、027-87313466
2018年11月14日
原标题:仙桃市循环经济产业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