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建设内容:东方市厂设计总处理规模为1200t/d,分二期建设。本期工程建设规模800t/d,全年可处理垃圾量约29.2×104t,配置2台4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套1台额定功率为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按8000h计。预留二期扩建场地。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东方市和乐东县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和街道清扫垃圾(含农村垃圾)及具有焚烧价值的现有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社会资本独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施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融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纳入PPP项目总投资额为48350.03万元(包含工程监理费,监理单位由招标人主导选定,监理费由项目公司支付),其中:工程费用为39103.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680.56万元,预备费为3422.7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12.85万元,流动资金330万元。
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24个月),运营期28年(336个月)。
注: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为准。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HNGP-2018-0206)于2018-11-06日09:30:00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5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3、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采 购 人:东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疏港大道园区二路5号
联 系 人:柳工
电话:0898-38962338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美舍大厦501室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898-6537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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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市环境卫生管理局-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