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00918180109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3887207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保安大厦
联系方式:李先生0595-887303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魏先生0591-38872076 177595299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581.61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10月23日 09:00至2018年10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1-1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JTP-00091818010931)
1.招标说明
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精神,石狮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石狮市环卫一体化项目,并原则同意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2.2项目所在地:泉州市石狮市。
2.3项目范围:包括宝盖镇、灵秀镇、凤里街道办事处和湖滨街道办事处等石狮市中心城区(含石狮服装城,不含灵秀山、宝盖山)48平方公里内的垃圾清扫保洁、绿化管养、公厕日常维护及石狮市城管局要求的其他环卫工作;石狮市区域范围内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维护服务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含无主大件垃圾、无主建筑垃圾及废弃鞋服边角料)。
2.4项目服务内容:①生活中转站的运营维护及生活垃圾转运服务;②垃圾清扫保洁服务(包括两镇两办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道路、场地保洁,指定道路的洗路工作,池塘保洁,护栏、果皮箱等保洁,“牛皮癣”保洁,农村保洁和公园、广场、景观带保洁);③绿化管养服务;④公厕维护服务;⑤智慧环卫系统。
2.5项目现状:
(1)两镇两办保洁(不含灵秀山、宝盖山)
①石狮市两镇两办生活垃圾收集体系还不够完善,除了城区配置较齐全外,农村由村里自行收集。目前两镇两办正在使用的收集车41辆,具体详见附件5。
②两镇两办保洁系统涵盖两镇两办20个社区和32个自然村,已经外包的保洁面积共303.29万m2,于2020年到期,到期后将统一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工作;两镇两办其它道路、场地等保洁面积共760.65万m2。具体详见附件6。
③水体保洁范围,包括6条水沟与池塘水体,水沟水体保洁长度:21189m,池塘水体保洁面积:198839.93m2。
④石狮市“牛皮癣”的清除项目保洁面积约为48平方公里(即两镇两办的全部区域),目前已委托市场化运作,2019年8月到期。
⑤石狮市现需要对四个公园,两个广场,一个景观带进行保洁并按标准设置果皮箱,其保洁范围为水体保洁171179.7m2,硬地保洁154333.2m2,公厕保洁656.14m2。
⑥石狮市中心市区护栏,公交亭,果皮箱,花箱的数量为:护栏长度57136.66m、公交亭176个、果皮箱2847个、花箱7508.2m。
(2)石狮市生活垃圾转运
石狮市目前有生活垃圾转运站29座,其中:已停用3座,正常运行26座,转运站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目前实际转运规模为850.08吨/日。目前正常运行的26座生活垃圾转运站中,只有2座转运站配置有简易的除臭设备,比较迫切需要完善全部26座转运站的通风、消杀及除臭等设施。石狮市目前正常使用的各类垃圾转运车辆(含容器)共22台,车辆及设备具体情况及评估价详见附件3、附件4。
(3)两镇两办绿化管养(不含灵秀山、宝盖山)
绿化管养面积有包括两镇两办范围内所有绿化,以及4个公园,2个广场和1个景观带。管养总面积约为1008224m2。其中石狮市市中心绿化养护(1+N项目)管养面积约为620258m2,两镇两办绿化养护面积约为31478m2,公园,广场与景观带的绿化养护面积约为356488.17m2,具体详见附件7。
(4)两镇两办公厕维护(不含灵秀山、宝盖山)
扣除已停用的公厕,石狮市两镇两办的公厕220座,其中32座公厕由市园林环卫管理处直接管理,另外188座公厕位于农村无人管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8。
2.6项目合作期:15年,社会资本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组建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PPP项目合同》,并应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存量资产交接、设备采购配置、作业人员配置等前期准备工作,需满足项目范围区域内运营要求,并报请实施机构确认。开始运营日以实施机构函复的开始运营日为准。
2.7环卫设备要求:
(1)项目公司按评估价格受让现有正常使用的转运车辆、设备等,(1+N)项目包含的车辆、设备等在(1+N)项目合同到期后,按当期的评估价协议受让,转让价款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到实施机构或其指定单位;
(2)目前石狮市在建的垃圾中转站中的设备由项目公司按政府采购中标价或开票价格受让;
(3)合作期内政府新建的垃圾中转站的土建工程由政府方负责投资,设备采购及安装由项目公司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4)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应按照各级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及时对达到使用年限(8年)或确已无法使用的车辆、设备等进行更新,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政府方不再另行支付;
(5)项目公司负责为转运站配置通风、消杀及除臭等设施,并负责后期维护,负责将转运站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6)果皮箱设置需符合各级保洁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符合实施机构的要求;
(7)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将所有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单位。
2.8环卫人员要求:
(1)项目公司的环卫人员配置应符合各级环卫保洁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石狮市城管局或环卫处的要求;
(2)目前垃圾转运站需安置职工共71人(操作人员49人、驾驶员16人、维修员6人),需安置公园管理人员25人。项目公司在不违反劳动合同的前提下,若原有垃圾转运、绿化养护、公厕维护以及清扫保洁的工作人员愿意重新与项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项目公司应无条件接受。原有工作人员离职所需的安置费用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政府方承担,不纳入PPP投资范围。
2.9项目投资规模:合作期内估算投资总额为7581.61万元,其中政府现有设备转让金额706.15万元(表1-1),购置垃圾转运车辆1170万元,垃圾收集收运车辆投入2075万元,高压清洗车或洒水车、扫路车投入2900万元,电动保洁车(三轮车)投入525.6万元,垃圾桶、果皮箱更新投入204.86万元,详见表1-2。环卫设备采购数量和更新进度应符合技术、服务及实施机构要求,项目投资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表1-1 现有资产估算汇总表-详见附件
表1-2 合作期内项目公司投资估算表-详见附件
2.10所处阶段:项目已完成存量资产评估报告。
2.11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住所(石狮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的30个日历日内,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及运营维护。要求项目公司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未经项目实施机构正式书面同意不得从事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变更公司名称,不得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出石狮市。项目公司人事变更需经实施机构同意。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政府出资人代表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10%∶90%的股权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占股。
出资时间: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
2.12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3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为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及移交。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本项目政府出资方出资部分以外的项目资金筹集以保障项目实施的需要。
(5)投标申请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前3年内承接过一个县区级及以上且合同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年度服务费不低于1亿元的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范围内至少须含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服务内容)。
(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额度。
(7)根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1、602室)报名。
(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3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招标代理在本截止时间前45 分钟内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剩余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1818010931]。
8.4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 号:4299 7568 7888
9.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泉州市石狮市保安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730399
传 真:0595-88730699
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魏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872076、17759529905
传 真:0591-38113823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原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石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