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邹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实现“零
排放达到欧盟标准
为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状况,2016年6月,邹平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中标。8月份邹平市政府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2017年3月28日正式开工建设,2018年5月底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完成。6月8日正式接收生活垃圾进厂,6月18日项目开始点火试运行,6月20日实现一次性并网成功,6月25日顺利通过“72+24”小时试运行。
目前,该项目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截止到2018年10月底,平均垃圾日入场量约692吨,日均处理垃圾渗滤液260吨左右,平均日发电量约21.8万KWH。项目烟气排放标准已达到欧盟2010标准,并于2018年7月9日和滨州市环保局实现了同步联网在线监测,同时在厂区内通过电子屏实现了24小时向社会开放。
污水实现“零排放”
为维护生态环境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处置水平提标、升级,该项目的烟气排放限值在达到国家的《生活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基础上,通过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确保烟气排放限值达到欧盟2010标准;同时,采取“预处理+调节池+厌氧反应器IOC+两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化学软化+TMF+RO反渗透膜+DTRO”处理工艺,将生产废水进行厂内多级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实现了污水的“零排放”。
循环经济促文明
邹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额为4亿元,设计总规模为1050吨,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日处理700吨(配置两条35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5MW汽轮发电机组),土建工程一次性完成。
作为滨州市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邹平市的重点民生工程,邹平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使其真正起到改善全市城乡环境的目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控制,切实、全面落实邹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外协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规定,降低项目运行期间间对环境产生影响而可能引发的风险。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解释正常情况下电厂排放达标,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为了降低项目因监管措施不严而可能引发的风险,则严格落实各项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力度,积极、主动、稳妥地解决问题。
通过一系列的组织措施,积极把邹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打造成“花园式垃圾发电项目”,使其承载起了邹平市“环保科普宣教基地”、“工业旅游基地”、“新旧动能转换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的作用,成为邹平文明城市的一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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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邹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实现“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