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丹阳村境内,占地面积7.23hm2,项目主要建设5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台,配1×10MW纯冷凝汽轮发电机组,年上网电量4.66×107kWh。项目由燃料接收及输送系统、垃圾焚烧系统、汽轮发电机及热力系统、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2996.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504.96万元,占总投资的23.94%。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可有效推进中卫市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完善中卫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垃圾焚烧废气、贮存恶臭气体及灰渣贮存、破碎系统粉尘等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生活及生产废水、垃圾渗滤液对水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及垃圾运输车辆对声环境的影响;灰渣、飞灰、污水处理污泥、厂内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⑴废气
本项目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氮+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防治措施处理后经烟囱达标排放。设置封闭式垃圾池并配套负压装置,抽取池内气体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降低恶臭污染。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经厂区集污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中水全部回用于循环水补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全部回用于冲洗、降尘、绿化用水。垃圾渗沥液采取“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后,将浓缩液回喷至垃圾池的垃圾中,与生活垃圾一同进入焚烧炉中进行焚烧处理,尾水全部回用。项目无废水排放,水工构筑物均采取防渗措施,项目运行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锅炉蒸汽排空管、汽轮发电机组、风机、空压机、水泵、管路系统和垃圾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噪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⑷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作为其它用途进行综合利用;飞灰从布袋除尘器下部灰仓收集,用浓相气力输送,汇集到灰库暂时储存,最终送入飞灰固化车间,干燥固化后按危险废物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全部送本项目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运营期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采取了行之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本项目的实施将解决当地现状垃圾消纳出路问题,改善公众生活质量,同时将垃圾焚烧处置,可大幅减少垃圾处理占地面积,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在拟选场址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㈠建设单位: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建峰
联系电话:0571-883891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洪墅南路111号
㈡评价单位: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超
联系电话:18395212303
电子邮件:1009164449@qq.com
六、有效期
公示后十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示。
原标题: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