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二
一、挂牌转让标的:
杭州九峰工程项目二十年经营权,起始价5元/吨,交易保证金50万元。
二、意向方资格条件:愿在挂牌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方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2、意向方具有1套及以上炉渣综合利用生产线,具有相应投产能力。
三、处置要求:本次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近处置”的原则,受让方必须对九峰电厂当天所产生的炉渣进行日清日运,不得影响和耽误九峰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炉渣必须外运至杭州市余杭区域外,并严格遵守途径地县、市(区)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
四、受让申请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0日16时止。
五、即日起接受咨询及索取资料。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本次挂牌转让的有关规定至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交易保证金须在受让申请截止前到达以下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5)。受让申请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在2017年4月11日10时前向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提交《炉渣综合利用方案》,由委托人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方案评审后通过书面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详见挂牌资料)。
六、咨询及联系:联系方式:韩女士85085358张女士85085370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71-86201866)。
七、委托人联系方式:0571-88634826
八、相关信息查阅请点击:www.yhggzy.com.cn(余杭资源交易中心),www.hzaee.com(杭州产权交易所)。
杭州余杭中泰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30日
原标题:杭州九峰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炉渣综合利用项目二十年经营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