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PPP项目资格预审
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项目已经栖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采用PPP模式运作。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PPP项目
2、项目编号:栖政采(元亨)服务2018033
3、授权主体:栖霞市人民政府
4、采购人: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5、采购需求:
5.1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城区南外环西端,南七里庄村东南侧,距离约1.5km,距离栖霞市城区约4km。
5.2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栖霞市垃圾焚烧项目规划设计总规模8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项目”设计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4120㎡、建设用地面积45088㎡,总建筑面积20406㎡,垃圾处理规模500t/d,主要建设垃圾焚烧发电、供暖工程(配套建设采暖站及供热管网)等;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占地约100亩,处理规模300t/d,主要建设污泥干化及餐厨废弃物处置工程等。
本次栖霞市垃圾焚烧发电及供暖PPP项目为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500t/d,配置2×250t/d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400℃,4MPa),配置一套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烟气净化系统拟采用“SNCR(炉内喷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法)+干法(喷射消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的工艺;本项目MCR工况年发电量约68.885×106kW·h/a,年上网电量约54.73×106kW·h/a;项目除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供暖外,增加2台生物质锅炉供暖,最小供热面积67万㎡,供热范围为城区翠屏路周边、文化路南段及城南等区域。
5.3项目投资
一期项目总投资32971.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1788.53万元,建设期利息1017.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5.68万元。
5.4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中标的社会资本独立出资在栖霞市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不参股。
5.5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
B(建设):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等前期工作;
O(运营):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管理、运营和维护栖霞市城区及栖霞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配套附属设施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等(包括接收部分人员、设施设备等);并始终按照规定运营、维护项目设施,为社会公众提供持续、安全、稳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垃圾焚烧发电(电力上网)服务、供暖服务等;
T(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项目所有设施、相关权利全部无偿移交给栖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6合作期限
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运营期为28年。
5.7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6、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6.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6.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6.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2业绩要求:
6.2.1申请人需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单厂处理能力500t/d(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的业绩。业绩认定标准:以2017年12月前已投入运行项目为准,申请人应为此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的控股股东或该控股股东的全资股东。
6.3信用情况
6.3.1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3.2申请人应具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十年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由申请人自行办理,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6.4其他要求
6.4.1项目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6.4.2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4.3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6.5本次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8、公告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烟台市政府采购网(http://cgb.yantai.gov.cn)。
9、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企业注册文件复印件(适用于注册地在中国境外的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照以下方式获取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自2018年2月27日起至2018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合格报名材料并由代理机构登记确认的申请人方可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未进行报名并登记确认的社会资本所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
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1社会资本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原件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栖霞市财政局二楼政府采购大厅(栖霞市盛世路北首)。
1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栖霞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栖霞市山城路69号
联系人:王香红
联系方式:0535-521284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隋爱伟
联系方式:0535-3975818
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E-mail:yhsaw109@163.com
发布人: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