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沙湾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中标公告
从标书了解到,本项目初步拟定在沙湾县城北侧9公里处(原沙湾县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计划占地101.25亩,总建筑面积17556.5平方米。
项目采用垃圾热解还原综合处理技术,设计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300吨/日。主要工艺流程:城市生活垃圾经分拣筛选后(剔除建筑垃圾、金属、玻璃等其它可回收原料),进入垃圾专用破碎机,成为小于30毫米通径与10毫米厚度的均匀颗粒,继而输送到逆流烘干系统进行烘干,使垃圾含水分低于20%,然后通过均料机转运至热解还原系统。系统经外热作用,使垃圾在高温状态下迅速热解,释放出富含能量的易挥发气体,即可得到具有高热值的碳、油和可燃气体。
沙湾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沙湾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1751112
三、采购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机构: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中标社会资本的名称:
四川中资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方)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天祥街59号1单元4层16号
法定代表人:牛飞飞
苏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申万宏
六、中标标的名称:
本项目拟采用“热解还原综合处理技术”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热解还原系统、逆流烘干系统、复合烟气净化系统、燃气发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条件:
沙湾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的设计处理总规模为300吨/日,拟采用“热解还原综合处理技术”工艺,暂定总投资人民币13506.68万元。由中标的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方代表沙湾县汇福融祥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即2701.34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0%、90%(政府出资270万元,合格的社会资本自筹2431.34万元),债务性融资为80%(即10805.34万元),融资期限20年。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9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无偿将项目移交给沙湾县政府指定单位。
八、中标报价如下:
项目垃圾处理补贴费报价90元/吨
项目暂定投资总额:13506.68万元
九、评审小组:
于江海(组长)、魏志萍、陈志忠、姜新波、张志明、陈广兴、李清墨
十、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陈广兴、陈志忠、魏志萍、朱海学、陈俊涛、席刚
十一、采购人(实施机构):
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魏志萍
联系电话:0993-6022267
联系地址:沙湾县广场西路一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孙守宏、侯文权
联系电话:1811699517718199105799
邮箱:gxxj_hwq@163.com、1398989805@qq.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