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河北、河南、山西、江苏、四川水泥企业
据了解河南洛阳市已于 12月4 日 12 时起启动了重污染天气红色(I 级)预警响应。预警响应期间,要求,全市钢铁、焦化、氧化铝、电解铝等15个实施绩效分级减排的企业,应严格落实红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对应进未进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自发现之日起至2020年3月底禁止生产。预警响应期间,除了经过审批的民生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在全面做好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准许施工(土石方作业停止)外,全市其他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停止土石方、渣土清运、建筑拆除、混凝土 搅拌及浇筑作业。所有露天矿山开采企业在红色预警期间停产。按照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城市区内重型货车原则上禁止通行,所有重型货车绕行至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确需进入城市区运输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全市工业、驾校、铁路货场、物流运输等企业在红色预警期间严格落实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货运车辆停止使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抢险救灾及保障城市运转使用达标排放的除外)。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通知,自2019年12月4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许昌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预警通知提到12月5日、7-9日、11-12日仍有三次轻到中度污染天气过程,15-31日还将有3次中到重度污染天气过程,12月整体环境形势异常严峻。
根据上述文件区域内的重点企业都或将被要求实施强制减排。据了解,为稳定市场,避免发生一系列连锁反应,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曾向河南省人民政府报送《关于水泥行业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 级)中有关问题的紧急请示》建议在重污染天气橙色(II 级)及以下预警期间,允许全省水泥行业水泥磨机生产运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于11月21日复函原则同意河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的请示。
这对于河南省的水泥生产企业,以及对缓解当前紧张的水泥供应也是利好消息。但是,现实并不乐观,据了解河南省绝大多数区域水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II 级)期间仍被当地主管机构要求窑磨全停。
江苏省、山西省、河北省、四川省启动不同级别的重污染预警
昨日(12月4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函”: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近期四川省盆地大部分城市气象条件转差,12月6日至11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天气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部分城市及川东北局部城市可能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称按照相关规定“成都市定于2019年12月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也是成都今冬首个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四川省德阳市定于12月6日零点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届时有关部门将按照等级要求采取管控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