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开平市环境监测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交货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环境监测站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062)。
2、用途:业务需要。
3、数量:一套。
4、简要技术要求:主要用于测定样品中的氨氮、硫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氮和凯氏氮等。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主要设备(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主要设备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仪器必须到货,仪器到货后10个日历日内进行调试,调试完成时间不超过10个日历日,如果一次性无法完成调试验收,采购人有权对仪器进行退货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29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7月23日至2015年7月30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