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JZXM-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海梦
项目联系电话:18659631070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方式:范先生 158 5917 68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女士 18695688900
代理机构地址: 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17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089.8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9月21日 09:30至2018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百脑汇科技大厦1908室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参与投标社会资本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业绩要求:联合体其中一方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投入营运的、处理能力不低于300吨/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
7. 资质要求:联合体之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 市场声誉(1)守法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营业记录;(2)境内外业绩良好。
9. 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超过3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可作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10-1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闽清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公告。
原标题: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闽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